关于修缮、改扩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相关通知(最新)

发布日期: 2018/10/17  投稿: 孙友霞    部门: 未知   浏览次数:    返回

关于修缮、改扩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相关通知(最新)

为了更好地为学校各二级单位服务,提高修缮、改扩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效率及质量,审计处就修缮、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送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前提条件

1、适用范围:使用学校各类资金进行的修缮、改扩建工程。主要为以下四类:(1)房产处管理的"两基两辅"工程项目;(2)实验设备处管理的实验室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3)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管理的中(小)修缮、改扩建工程项目;(4)由纵向科研经费、在校内实施工程项目的横向科研经费、专款专项经费,以及学院或部门的日常运行经费承担的修缮、改扩建工程项目。

2、前提条件:修缮、改扩建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审计。

二、竣工结算审计应提供的资料

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上海大学修缮、改扩建工程预先申报表。该表作为工程的立项审批文件,除物业中心负责的中小修工程及房地产管理处负责的"两基两辅"项目外,均应由二级单位根据需求提出申报,经单位领导、物业中心、保卫处、房产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批准后,报审计处备案。该表目前可在房地产管理处网站上下载。

2、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请根据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1) 3万元以下直接委托施工的项目,解释选择该单位的书面说明;(2) 3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需提供货比三家的原始记录。(3) 10万元及以上项目,需提供招投标文件。(4)30万元以上根据政府文件规定报建。

3、施工合同(协议书)。所有项目必须签订正式、有效的施工合同,一般合同中应包含项目的结算原则、主要负责人姓名、人工费、费率、特殊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凡属经过招投标程序的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费率按合同及投标文件执行。不得签订闭口合同,合同管理遵从学校规定。

4、工程结算书。该结算书应反映全部工程内容并注明所采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单价等,结算书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编制人员执业资格章。

5、上海大学修缮、改扩建工程竣工结算自查表。自查表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完整,经办人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方可送审。具体格式见"附表:上海大学修缮、改扩建工程结算自查表",该表可在审计处网站上下载。如下述6~15项资料提供齐全可免去自查表。

尽可能提供以下资料:

6、竣工验收报告

7、工程竣工图纸或草图

8、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

9、现场签证资料、隐蔽工程签证资料

10、甲供料清单

11、主要材料分析表

12、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核定单

13、施工日记

14、抢修项目请提供抢修记录

15、其他有关资料

三、竣工结算审计

审计处收到完整的送审资料后,分批报送入围我校工程审计名单内的事务所审计。七家事务所轮流派送,任何人不得指定。

审计处要求事务所将审计初稿及工程量计算底稿发给各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如审查有疑问,可要求审计事务所解释或重新审计,有关各方均无异议时方可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审计委托费由出资进行该修缮、改扩建项目的单位支付。

四、注意事项

1、关于材料价格的友情提醒

结算审计时一般以合同约定为依据,如合同约定高于《上海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中市场指导价时,参照《上海建设工程标准与造价信息》,缺项材料以现行市场询价为依据。若各单位有甲供或指定价的材料、设备,须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发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如甲供或指定价的材料、设备单价高于现行市场价时,以现行市场价格为准。

2、无效资料的提醒

审计资料一旦送审,审计过程中补充的造成费用增加的签证单等资料一律无效。

3、网上登记说明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审计文件的统一管理,从2015年9月起,所有竣工结算项目送审前,请送审人在学校信息门户登录审计管理系统,填写需要工程修缮审计项目的相关信息,如有填不上的内容在备注里面填写,填完保存即可。

附表:上海大学修缮、改扩建工程结算自查表

审计处

2018年10月